作者简介:李俊清,计划之家(中国)唯一官方官网
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延龙,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深度交织,现行安全治理体系面临规则碎片化、多边协调效能不足的深层结构性矛盾,治理赤字持续扩大。在此背景下,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是应对变局的时代课题,其核心路径是通过共同体建设,以共享认同替代权力均衡、以共生价值超越零和博弈,推动安全从对立互斥的国家私产转向互构包容的公共产品,完成安全价值逻辑的根本转换。“三个共同体”构成“内稳底盘、中筑屏障、外拓空间”圈层化安全架构,与高水平安全格局之间形成价值目标阶梯式同构、结构层级立体互嵌及发展安全双向互融的逻辑关联。其所面临的认同非均衡、机制碎片化、安全共生脆弱、治理能力不足四重挑战映射理念、制度、利益、能力的结构性短板。基于此,从理念引领、制度供给、利益联结、能力支撑四个维度提出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的实践路径,为以共同体建设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在变局中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提供系统性学理支撑。
关键词:大变局;共同体建设;高水平安全;新安全格局;安全治理
导 言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复杂性持续演进。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风险相互交织,单边主义与保护主义思潮持续抬头,全球性问题的传导性与扩散性显著增强,国际安全环境面临空前的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频发。面对变乱交织的国际形势与内外联动的安全压力,有效应对多重风险挑战、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既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全球治理命题,更是中国在强国建设新征程中必须作答的重大时代课题。在此背景下,中共二十大报告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高度,对国家安全作出全新战略定位,明确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并系统提出“五个统筹”。 此后,中共中央进一步深化这一战略部署,在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上更是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六大原则之一,把“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提出“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的实践要求,凸显了“国之大者”的战略考量。
当代中国,既为中国之中国,亦是亚洲之中国、世界之中国。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亦深刻影响亚洲乃至全球安全稳定与发展走向。 共同体建设作为一种蕴含共同价值理念与实践路径的治理模式,关键要旨在于通过构建命运与共的利益联结、价值认同与行动协同,为破解当前安全困境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洞察时代大势,创造性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并以系统思维和战略定力推动共同体建设从理念转化为实践。既有
研究围绕高水平安全新格局的内涵、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实践路径展开了丰富探讨,但仍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对“三个共同体”层级贯通的安全赋能机制分析不足;二是偏重单向度规范性叙事,疏于与传统安全范式的比较研究,未能充分说明“三个共同体”的理论增量与解释力优势;三是现实挑战与路径建议的对应性、可操作性有待提升。
基于此,本文聚焦上述核心问题,系统阐释共同体建设与高水平安全格局的逻辑关联,剖析分层级的现实挑战,最终提出有针对性的实践路径,以期为新时代完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塑造安全战略主动性提供学理支撑,为破解全球安全治理难题提供理论参考。
一 大变局下的安全困境与共同体建设的时代命题
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地缘变局风起云涌、错综复杂,深刻重塑全球地缘格局。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正面临规则失序、机制滞后、协调乏力等结构性矛盾,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持续抬头,多边安全合作机制遭遇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如何打破安全困境、重构更加公正合理的安全秩序,已成为摆在当前全球治理领域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大变局下安全体系形态的嬗变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正在推动国际安全逻辑的深刻重塑,“安全”意涵呈现出前所未有的丰富性与复杂性。 突破传统治理逻辑,推动安全体系形态从“单一、领域、局部”向“多元、全域、系统”转变,成为理解新时代安全态势的关键。
在安全主体层面,安全治理国际格局正在经历深刻而复杂的转型进程。当前,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冷战后形成的“一超多强”格局正加速向多极化方向演进。大国单极霸权日渐式微,内部面临民主乱象、经济衰退、社会撕裂的多重压力,外部则陷入国际信誉流失、传统联盟关系疏离、全球影响力持续衰退的困境。相较之下,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势头显著,在全球经济总量占比持续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增强,推动全球安全治理的参与主体从传统大国主导向多元行为体协同转变, 非国家行为体在安全领域的影响力持续增强,安全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网络化的特征。
在领域边界层面,安全议题的泛化趋势打破了传统安全的固有范畴,形成全维度覆盖的治理场域。传统安全基于现实主义,以政治、军事安全为支柱,强调国家间零和博弈;非传统安全则涵盖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等多领域,具有跨领域性、非对抗性与全球性特征。 大变局下,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界限消弭,两类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与耦合,域内与域外安全议题的关联性空前增强。 这种边界消弭与议题融合的态势,构成了当前安全格局演变的基本特征,推动安全治理从分散割裂转向全域协同,实现风险防控的跨域统筹与整体联动。
在风险传导层面,表现为“去在地化”(de-localization)特征,即风险跨越不同地区进行扩散、外溢,致使地方性的矛盾风险挑战演变为国家性甚至全球性的矛盾风险挑战。 若预警与响应机制存在明显短板,分散于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极易在相互传导与叠加共振中持续升级,偶发性矛盾风险挑战逐步积聚后演变为全局性矛盾风险挑战,局部性矛盾风险挑战经由跨域渗透转化为系统性矛盾风险挑战,国际层面矛盾风险挑战则借助全球化网络向国内形成逆向传导。 例如,地缘冲突扰动能源、粮食等关键物资供需,触发全球市场震荡;区域金融波动经由跨境资本联动,引发信贷连锁反应;公共卫生事件依托国际人流物流网络在全球快速蔓延,冲击社会经济多重秩序。此类局部危机的跨境扩散,使风险传导呈现跨域、跨层、跨时的链式结构,传导路径非线性且具有加速放大与突变跃迁特征,任何单一节点失稳都可能触发多级连锁反应,最终蔓延至整个体系。
(二)大变局下传统安全范式的系统性困境
传统国家安全范式根植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的主权国家本位逻辑,经由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系统化阐释,形成了以“自助体系”“权力政治”等为基础要件的操作框架。 国家被视为唯一的安全指涉对象,国际体系预设为无政府状态,赋予国家排他性安全权力与责任。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指出,“以权力界定的利益”是国家行为的根本准则,安全由此化约为军事威慑与领土防御,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 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Waltz)进一步以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强化了这一逻辑,强调国际体系的结构性压力迫使国家采取自助行为,安全竞争因而成为体系常态。 冷战时期,这一范式固化为“威慑—均势”的二元架构,美苏两个超级大国通过核军备竞赛构建起以“确保相互摧毁”为基础的恐怖平衡,将全球安全捆绑在战略威慑的脆弱链条上。 在此架构下,安全被异化为军事力量的零和博弈,中小国家则被迫在两大阵营间选边站队,其安全自主诉求被严重压制。即便在冷战结束后,传统安全范式的惯性仍深刻影响着国际安全秩序的塑造。部分大国秉持霸权稳定论,通过军事同盟与干涉主义维护主导地位,致使地区热点冲突频发,安全困境螺旋放大。 北约东扩即是权力政治的当代延续,加剧了大国战略互疑与对抗。这种以排他性同盟和势力范围争夺为特征的传统安全模式,不仅难以建立普遍、可持续的安全,反而内嵌并不断再生产出新的不平等与冲突,成为自身无法逾越的系统性缺陷。
除传统安全范式外,当前国际安全治理领域还存在四类既有主流传统模式,均存在难以突破的固有局限,无法适配高水平、可持续的全球安全格局建设需要。其一,单纯国家能力建设。该模式延续主权本位逻辑,各国自主强化军事等硬能力,追求本国的单一利益。其关键缺陷在于安全原子化、主权绝对化,缺乏对安全联动与外溢的必要考量。面对跨国恐怖、卫生、网络、气候等非传统风险,单一国家无法抵御系统性冲击,且单边扩张激化竞争,加剧困境,难成合力。其二,联盟政治路径。作为权力政治的衍生形态,以军事同盟、阵营对抗为模式,通过抱团制衡与势力划分实现圈层安全。本质为排他对抗安全,红利限于同盟内,挤压非同盟空间。该模式固化对立,放大误判,产生利益分歧与绑架,无法化解结构性矛盾、覆盖普遍需求,只会加剧分裂。其三,区域安全机制路径。以区域组织为载体协同治理,虽具合作性,却受地域局限、机制碎片与价值狭隘之困。此模式视野局限于地区利益,缺乏全球性统筹,无力化解跨境危机,更因其多由区域大国把持,内嵌霸权逻辑与排他性规则,非但无法凝聚全球共识,反而会加剧分裂。其四,一般全球治理路径。以多边机制为关键载体,以安理会为制度支柱,主张政策协调与规则协商化解分歧。但其根本缺陷在于:治理底色为国家私利博弈,缺乏超越主权私利的共享安全价值,治理停留在形式化协调层面,难以消解各国对安全内涵、边界与责任的认知分歧。面对价值分化、利益对立的重大安全议题,极易陷入集体行动困境,安理会在塞尔维亚、伊拉克、伊朗等国际安全议题上的失效,充分印证了传统模式无法实现深层次、可持续的安全治理。
共同体建设则以共享认同替代权力均衡、以共生价值超越零和博弈,实现安全价值逻辑的根本转换,从而系统性突破传统路径的适配性局限。共同体建设并不排斥国家能力或机制合作,而是通过构建利益高度契合、认同彼此关联的安全共同体,将“自我安全”与“他者安全”从对立关系转化为互构关系,使安全治理由排斥性、对抗性模式转向包容性、协同性模式。这不仅能打破安全困境的自我强化循环,还在深层结构上消解生产不平等与冲突的等级根基,系统回应高水平安全格局对整体性、韧性与可持续性的要求,塑造普遍平等包容的安全秩序。
(三)大变局下的共同体建设:概念溯源与范式创新
“共同体”的现代学术概念,始于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önnies)对“共同体”(Gemeinschaft)与“社会”(Gesellschaft)的经典区分。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基于血缘、地缘与精神认同形成的有机联合体,追求“真正的、持久的共同生活”。 此后,经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的“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 罗伯特·帕克(Robert Park)的人文区位学、 卡尔·多伊奇(Karl Deutsch)的安全共同体理论 等流变,共同体概念逐渐从传统的社会学描述演变为现代治理理论的关键范畴,构成西方共同体理论的核心框架。但是,西方共同体理论始终内嵌个体主义、权力博弈等基因,在国际关系场域中异化为霸权主导、排他性结盟的安全范式,难以回应全球化时代跨国安全、共同发展的时代需求,最终陷入理论适配性不足的现实困境。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华文明孕育了整体主义、和合共生、天下大同的传统共同体思想,历经数千年积淀形成完整的价值脉络。从《左传》“亲仁善邻,国之宝也”的睦邻之道, 到《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 从《尚书》“协和万邦”的邦国相处之道, 到孔子“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仁爱交往原则, 再到墨子“视人之国若视其国”的兼爱共生理念, 乃至近代康有为在《大同书》中主张“破九界入大同”, 孙中山先生倡行“天下为公”、矢志“世界大同”, 这一脉络贯穿着“和而不同”“天下一家”的共同体智慧,呈现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的完整共同体价值层级,深刻蕴含了以道义引领与文明感召构建秩序、以和合共生定义群己关系的理念主张。这种根植于“协和万邦”的和平特质,决定了中华文明始终追求“强不执弱、富不侮贫”的共生之道,即便在国力鼎盛之时,也未曾诉诸海外殖民或奴隶贸易以扩张利益, 而是秉持“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的柔性治理。 这种传统共同体思想不仅为当代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根基,更在全球化时代展现出独特优势。
中国共产党将“和合共生”的原生智慧与马克思主义深度融通,在长期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共同体思想内涵。新中国成立后,面对西方封锁与冷战格局,中国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毛泽东作出“两个中间地带”“三个世界”战略判断,以内政外交联动为国家生存安全争取有利外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开放始终围绕“两个大局”战略构想推进,通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深度融入全球体系,逐步形成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互动格局。2007年召开的中共十七大明确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上升为党的重要纲领性要求,此后中国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过程中不断完善开放型制度水平,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逐步从被动参与者向主动协调者转变,内外统筹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深化。 新时代中国语境下的共同体理念,以民族复兴与人类进步、国家发展与全球治理的有机统一为价值旨归,在批判性扬弃西方共同体理论中的个体本位与霸权安全逻辑的基础上,统筹贯通“两个大局”,实现从“发展是硬道理”到“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历史性演进,精准回应百年变局下全球安全治理赤字、发展赤字、和平赤字交织叠加的时代命题,构建起中华民族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环环相扣的“同心圆”逻辑体系(参见图1)。

图1 “三个共同体”的生成与指向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箭头虚线表示理论渊源与转化,实线表示逻辑递进,双向箭头表示协同互构。
中华民族共同体构成体系内核层,其安全效能的转化并非简单的利益聚合,而是构建一套深度韧性的生成机制。关键在于通过身份认同的整合,将多元文化认同升华为统一的国民身份,从认知框架的源头上消解认同撕裂与内部分歧的风险,筑牢国家安全的心理防线。同时,以社会团结塑造与人民安全基础建设为纽带,将发展红利转化为普遍的安全感与归属感,织密基层社会网络。这种内生的功能分化与互赖关系,配合边疆治理从“管控”转向“善治”,在动态平衡中构筑稳定防线。其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性在于,以“共同体”逻辑超越西方原子化个人主义安全观,通过塑造“你中有我”的有机整体,使内部安全具备了自我修复与进化的韧性,为高水平安全格局提供了不可替代的内生根基。
周边命运共同体构成体系中阶层,其机制化超越了传统的工具性合作,构建起安全互信的运作框架。其以利益嵌入为核心纽带,通过产能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方式推动区域内国家形成深度绑定的共同利益网络,让共同安全替代对抗性安全成为区域安全的核心逻辑,既具有差异性与层级性,又具有开放性与灵活性。 同时,通过人文交流搭建民间互动桥梁,消解意识形态与历史认知层面的分歧,逐步积累区域层面的集体安全共识,为破解区域安全困境提供了软支撑。这种以共同体为本位的区域安全合作,扭转了由强国胁迫和主导的排他性安全逻辑,突破了“安全困境”下零和博弈的固有思维。相较于排他性军事同盟,这种平等协商、共同安全导向的合作模式,创造了更具韧性与可持续性的区域安全架构。
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成体系外延层,其超越性体现在对全球治理范式的系统性创新。其以包容性规范倡议为先导,主动设置如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等议程,打破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垄断和规范供给的单向度,推动形成多元文明共鉴的规则体系。通过提供广覆盖、可持续的国际公共产品,如“一带一路”平台、维和行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等,将抽象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弥补既有体系选择性供给的不足,让安全红利的普惠性成为现实。与西方权力均势、同盟威慑的治理逻辑不同,这一模式不以瓦解对手为目标,而是旨在塑造合作安全议程,推动全球治理从霸权主导的“秩序之下”走向共生包容的“秩序之中”。三者一脉相承,从内部凝聚、区域协同到全球规范引领,在“内部稳定—区域协同—全球联动”的机制链条中实现从民族性到世界性的跃升,进而使共同体建设系统性地释放出兼具内坚自持与外容共济的安全效能(参见表1)。
表1 “三个共同体”的多维内涵比较
维度 | 中华民族共同体 | 周边命运共同体 | 人类命运共同体 |
时间场合 | 2014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 | 2013年10月举行的首次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 | 2013年3月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 |
核心论述 | 首次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概念写入官方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各民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亲诚惠容周边外交理念,并强调“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标志着理念的正式提出,为中国地缘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 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指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 |
空间范围 | 国内各民族 | 周边国家 | 全球各国 |
目标愿景 |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 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 | 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 |
基本理念 | 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 亲诚惠容、与邻为善、以邻为伴 | 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
安全意涵 | 国家安全的内生性基础、人民防线 | 地缘安全共治、区域安全共同体 | 全球安全治理、共同安全保障 |
实践路径 |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 构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风险共治”的区域合作体系(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区域合作机制) | 包括伙伴关系、安全格局、发展前景、文明交流、生态体系等5个方面的“五位一体”总体路径 |
阶段性成效(截至2025年) |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推进,共同繁荣发展成效显著,中华文化认同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新台阶,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 已与17个周边国家达成命运共同体共识,形成中南半岛与中亚两大区域集群;与25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协议,成为18国最大贸易伙伴,构建起经贸、基建、安全等多维度合作网络 |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已连续8年写入联大决议,8次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宣言,其核心要义被纳入联合国“未来契约”,日益成为当今世界具有重大标识意义的国际公共产品 |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二 共同体建设与高水平安全格局的逻辑关联
高水平安全格局是中共二十大以来确立的涵盖政治、经济、社会、国土、网络、生态等全领域,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的全域性、立体性、系统高效的安全体系。 其高水平意涵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治理维度的系统性,突破传统单一领域治理模式;二是时间维度的全周期性,构建从风险预警到应急处置再到事后恢复的全链条闭环;三是空间维度的内外联动性,打通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壁垒。构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水平安全格局,既是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根本前提,也是中国为全球安全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重要基础。“三个共同体”的圈层化建设,为高水平安全格局的构建提供了关键路径与内在支撑,在价值目标、体系架构、实践逻辑上展现出深刻契合性。
(一)价值目标的同构
共同体建设与高水平安全格局在价值内核与目标上高度契合。在目标层面,统一于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塑造和平外部环境、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战略布局;在价值层面,指向超越零和博弈的共生安全范式,形成从本土到全球、从现实到愿景的阶梯式同构逻辑。
从国内维度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在巩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基础性安全保障作用。民族领域是防范风险隐患的重点,是反分裂斗争的前沿,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核心目标,就是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民族领域各类风险,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与构建高水平安全格局、维护国家整体安全稳定的价值追求完全一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始终将各族人民的安全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通过深化认同凝聚共识,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中安全层面的新需要,实现了安全价值层面的高度同构。据统计,2012年至2022年中共二十大召开,全国累计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 524个,广泛覆盖民族地区、边疆口岸、基层社区与重点行业。 这一实践以有形有感有效的创建活动为载体,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基层治理末梢,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使“五个认同”转化为群众的日常体验与情感归属,从源头上消解民族隔阂,织密以心理认同为根基的基层安全防线。2020—2024年,全国5个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总和年均增长5.6%, 体现了利益联结机制的安全效应:共同的经济增长使各族群众在共享发展成果中形成紧密的利益交融网络,使“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成为根植切身利益的普遍共识与直觉遵循。当发展红利惠及每个民族每个家庭时,共同体便获得超越文化差异的利益纽带,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高水平安全格局筑牢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社会共识根基。
从对外维度看,周边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与高水平安全格局在塑造外部战略环境上高度同频,均秉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致力于推动国际安全秩序公正合理变革。2022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其中“六个坚持”与共同体理念完全契合,为破解当今世界错综复杂的现实安全难题提供了系统性的实践遵循。截至2025年,倡议已得到1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写入140多份双多边文件。 这一广泛认同的背后,是中国通过机制性参与和规则再阐释,将全球安全倡议的“六个坚持”嵌入现有国际安全架构,促进共同安全观在区域与全球层面获得更广泛的制度性回应,其影响体现为合作框架的扩展与规范共识的积累。周边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与高水平安全格局下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目标方向一致,有效对冲了单边主义与阵营对抗持续加剧的安全赤字。
更进一步看,共同体建设与高水平安全格局的阶梯式同构,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彰显“以人民为中心”与“人类共同安全”的价值贯通、本土治理与全球治理的逻辑统一,为破解“修昔底德陷阱”提供了可行的制度替代方案, 并在重塑国际安全新秩序中确立了新时代中国大外交的价值基石。
(二)结构层级的互嵌
高水平安全格局涵盖国内、周边与全球安全三个层面,与“三个共同体”由内而外、层层拓展的圈层结构形成对应互嵌关系,共同构成内层稳底盘、中层筑屏障、外层拓空间的立体化安全架构,并形成由内而外辐射、由外而内保障的动态联动整体。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构成高水平安全格局的内核性支撑,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核心安全域, 构筑基础性的安全底盘。其内在逻辑集中于内部稳定性,通过持续深化“五个认同”,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分裂、意识形态渗透等重大风险。人民智库2023年数据显示,约九成受访者认为中国社会总体安全状况“超出预期”或“基本达到预期”;近七成受访者感觉“安全感更强”。 这一高比例的安全认同,其深层逻辑在于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与内化。当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内化为广大民众稳固的心理归属时,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便不再仅仅是一种被要求履行的外在义务,而是逐渐演化为一种源于集体认同与文化自觉的内在责任感和自发行动。全社会各领域、各阶层维护安全的积极力量因此得以有效整合并充分凝聚,形成一种方向一致、行动协同的强大合力。终而为构建系统、立体、可持续的高水平国家安全格局提供最稳固的内生支撑。
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作为高水平安全格局的缓冲屏障,通过深化睦邻友好、化解周边风险、完善区域安全合作机制,形成中层衔接。该过程体现区域协同性的内在逻辑,中国与周边国家山水相连、利益交融,安全互动自然嵌入为地理邻近与经济互依的现实基础。通过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中老命运共同体、中巴命运共同体等的建设,推动区域安全合作走深走实。例如,中老铁路自2021年12月3日开通运营以来,旅客发送量强劲增长,其背后是利益联结机制的安全逻辑:铁路将两国物流链、产业链深度绑定,形成“你中有我”的利益交融格局,使经济相互依赖转化为维护边境安全、打击跨境犯罪的共同意志。中国与蒙古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越南等周边国家贸易往来持续深化, 经济依存度不断提升。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框架下,中国通过共建“一带一路”、落实自由贸易协定、推动产业链协同与基础设施联通,促进区域经济融合。这种发展层面的深度互嵌,使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成为各方共同利益所在,为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坚实基础。
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以践行全球安全倡议为路径,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推动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有效的方向演进。通过深化多边安全对话、加强反恐与维和合作、完善新兴领域治理规则,这一进程持续凝聚国际共识,促进各国携手应对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挑战,为全球和平稳定提供坚实支撑。例如,中国斡旋促成沙特阿拉伯与伊朗2023年恢复外交关系,带动中东“和解潮”; 中国军队执行25项维和行动,派出5万余人次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第一大维和出兵国; 推动建立国际调解院、举办北京香山论坛等。这些实践体现中国将“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融入联合国维和体系、国际调解机制与多边安全对话平台,以制度化行动推进国际共同安全,而非依赖非官方术语构建抽象框架。通过机制化对接,中国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安全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塑造了更有利的外部战略环境,实现国内安全与国际安全的良性互动。
以上层级互嵌并非简单叠加,而是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有机整体。内层的稳定为中层和外层提供了支撑,使整体具备持续运行的根基;中层的缓冲机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外部环境带来的冲击,为内层争取了调整与回应的空间;外层的全球联动,则为内层与中层拓展了资源与合作的边界,增强了整体应对安全风险的韧性。这种内外嵌套结构打破了传统安全体系的封闭逻辑,让各行为体在共享结构中找准定位,为应对复合型安全挑战提供了更具弹性的协同框架,充分彰显了共同体视角下安全结构的系统性优势。
(三)发展安全的互融
共同体建设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实践载体,与高水平安全格局之间相互塑造、彼此赋能。高水平安全格局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着必要的安全边界,而共同体建设则在这一边界内为长效安全不断开拓发展空间、夯实持久根基。在内外两个场域中实现发展动能与安全屏障的有机统一,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逻辑主轴,形成双向赋能的耦合关系。
对内,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通过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以高质量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同时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发展成果共享。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其中民族自治地方420个贫困县全部脱贫,28个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 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这一成就的安全意涵在于,以利益共享机制持续夯实共同体的凝聚基础。发展成果经由住房保障、教育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制度渠道实现普惠性覆盖,各民族群体在获得感与幸福感的实质性提升中形成了对“团结促稳定、稳定谋发展”的理性认知,从而削弱了分裂势力借民生问题进行社会动员的结构性空间。同时,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能力支撑。例如,新疆2024年接待游客突破3亿人次、旅游收入超3 000亿元, 安全稳定通过恢复市场主体预期、降低风险成本直接转化为发展增益;西藏自治区的铁路、公路等基建快速推进、经济增速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 同样离不开国家安全保障下的能力支撑。从利益联结到能力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也有稳固的安全屏障。
对外,周边及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通过构建区域发展与安全的良性互动循环,以共同发展破解安全困境,以安全合作护航发展进程。局部安全危机的冲击往往会沿全球生产网络向外溢出,供应链的中断风险与信心效应经由产业链关联传导至第三方,形成跨国负外部性,从而在客观上将各方纳入同一损益结构之中。而许多国家通过共建“一带一路”实现经济发展,有效减少贫困、动乱等安全问题的土壤。其深层机制在于,“一带一路”倡议将各国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市场体系深度对接,使参与国经济增长与中国发展形成一种利益共生关系。又如,中老铁路使老挝从“陆锁国”变为“陆联国”, 体现了利益联结与制度嵌套的双重机制,即铁路运营形成的跨境物流网络将两国产业、就业、财政收益紧密捆绑,转化为维护沿线安全的共同动力;同时,以政府间协议、联合运营机制等制度化安排,使安全合作升级为常设性制度安排。中国与沿线国家建立的安全合作机制,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保障。这种发展和安全的良性互动,使“一带一路”成为繁荣之路、和平之路。
“三个共同体”的梯次推进,使“以发展谋安全、以安全护发展”的逻辑从国家内部延伸至区域乃至全球层面,将发展和安全的内在统一性转化为具体实践中的良性循环。对内夯实民族复兴的安全与物质根基,对外拓展全球发展空间、化解安全困境,形成了以发展夯实安全基础、以安全保障发展动能的共生格局。
三 共同体建设推动安全治理的现实挑战与归因
“三个共同体”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国内安全根基、周边命运共同体为区域安全依托、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球安全终极指向,构建了分层递进、内外联动的安全治理新范式,为破解传统安全治理的“排他性困境”“碎片化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但在实践落地过程中,依托共同体建设推动安全治理仍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这些挑战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深度嵌入国内、周边、全球三个层级的共同体建设过程,集中表现为认同建构的非均衡、机制运行的碎片化、安全共生的脆弱性、治理能力的适配不足等四大维度。
(一)认同建构的非均衡性
认同是凝聚共同体的精神纽带, 是安全的“内生性”驱动变量。 安全治理的集体行动通常需要以安全价值、责任边界和行动目标的共享认知为基础。当前,认同建构的非均衡性在国内、周边、全球三个层级呈现出梯度分化趋势,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三个层面共同体的安全治理共识凝聚,集体行动的基础因此也受到影响。
在国内安全层面,区域间及群体间的认同差异造成安全治理的社会基础出现断层,不同区域和群体对安全风险的感知、应对诉求存在分化。尽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主流共识,但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生态环境的差异导致认同度呈现显著的空间梯度,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中心腹地与边疆民族地区在国家安全治理的价值排序和参与模式上,往往呈现出不容忽视的梯度分化。 作为国家安全第一道防线的边疆地区,地缘环境复杂,民族宗教与境外因素交织,边疆部分特定群体更容易成为国内外分裂势力与敌对势力渗透蛊惑的对象,使原有的区域与群体认同差异转化为安全治理的现实风险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群体对安全认同建构同样存在显著分野:青年人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认知存在明显盲区,部分传统行业从业者对新兴安全风险的警惕性不足;更有不少群体将安全治理简单等同于“政府的责任”,缺乏“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共同体意识。这些认知偏差直接成为国家安全治理体系效能释放的隐性阻碍。
在周边安全层面,认同的差异化导致安全合作深度参差不齐。周边国家对周边命运共同体安全理念的接纳程度,往往与其同中国的经贸联系和安全互动密切相关,与中国经贸合作密切、安全互动频繁的国家,如巴基斯坦、老挝、柬埔寨等,已在反恐、跨境执法、禁毒等领域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官方与民间对共同安全理念的认同度普遍较高;而部分国家受外部意识形态影响或存在双边分歧,官方虽支持区域安全合作,但民间对理念的认知仍不够深入,在消极安全思维下不断强化对“对手”的负面认知,对安全纷争进行有偏向性的解读。 这种认知分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边安全合作的协同效率,如在应对跨国难民、跨境传染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时,部分国家出于自身利益考量采取单边措施,对区域联防联控的整体效果造成影响。
在全球安全层面,认同的“中心—边缘”分化加剧了全球安全治理的立场分裂。发达国家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认同具有明显的“选择性”,仅在气候治理、公共卫生等非传统安全领域认可功能性合作的价值,但是在对涉及国际秩序重构、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等主张时却保持高度警惕,不少势力将其视为对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的挑战;广大发展中国家则普遍认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包容性与公平性,对改革不合理的全球安全治理规则、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安全治理中的话语权抱有强烈期待,更愿意基于共同安全利益,参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框架下的全球安全合作。这种中心与边缘层面的立场分裂,使得全球安全治理长期陷入“共识赤字”,在应对核扩散、人工智能安全、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时,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统一集体行动,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全球安全治理的理念基石与方向指引,其凝聚共识、塑造合力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释放。
从归因来看,认同建构呈现非均衡状态,根源来自三大维度的结构性矛盾。国内发展不均衡,造成民众利益感知出现差异;周边区域因历史记忆、政治制度不同,形成价值认知上的分歧;在全球格局中,霸权主义、单边主义与多边主义始终存在理念对立,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对自身安全利益的定位截然不同。此外,相关理念传播未能实现充分的本土化转化,也没有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群体的文化语境打造差异化叙事,让认同失衡的问题愈发凸显。
(二)机制运行的碎片化
安全治理的有效性依赖于协同连贯的制度化机制。当前,“三个共同体”建设进程中的安全协作机制均不同程度存在碎片化问题,表现为机制重叠、权责不清、协调不足、执行力偏弱,导致治理资源分散、协同效能低下,难以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同的完善安全治理网络。
就国内安全层面而言,集中体现为“条块分割”与“领域壁垒”。面对边疆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等复合型安全议题,传统的属地管理、分领域监管模式形成了诸多协同断点。在跨区域、跨部门的安全应对中,不同主体间权责边界仍存在模糊地带,联动机制有待完善。在区域与全球层面,不同机制之间缺乏有效的功能衔接,部分机制受主导国意识形态分歧的影响,存在封闭性、排他性特征,不同机制框架下的规则标准难以对接,进一步加剧了机制运行的碎片化程度,削弱了整体安全治理的实际效能。例如,在跨境走私案件处置中,海关与边防的情报共享标准不统一、案件移交流程繁琐,容易延误最佳处置时机;在跨区域生态安全治理中,流域上下游、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仍存在协商难度大、刚性约束不足、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实现生态安全的全域联动与闭环管理仍面临挑战。此外,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治理机制衔接不畅,部分地方政府仍将安全治理重心放在社会治安等传统领域,对网络攻击、数据泄露等新兴安全风险的应对机制建设相对滞后。
就周边安全层面而言,表现为双边机制丰富、多边机制整合不足。中国与周边国家建立了形式多样的双边安全合作机制, 但在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中亚等次区域之间,多边安全机制尚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整合。 上海合作组织、澜湄合作、中国—东盟安全合作等机制在功能定位上存在交叉重叠,在反恐、禁毒、跨境犯罪防控等领域的规则体系、信息共享标准、应急处置流程互不兼容。例如,澜湄合作机制与东盟地区论坛在湄公河流域安全治理上存在议程重叠,双方尚未建立稳定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治理资源分散; 上海合作组织的反恐情报系统与部分东盟国家的反恐数据库未能实现互联互通,难以对跨境恐怖组织的活动进行全链条实时追踪和预警。这种碎片化的机制格局,导致周边安全合作机制之间缺乏有机联系与统一,难以实现整体联动,协同效能受到明显制约。
就全球安全层面而言,机制碎片化根源在于全球安全治理体系的“结构性失衡”。一方面,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的全球安全治理平台,其权威受到单边主义和地缘政治博弈的严重挑战,安理会改革长期停滞,难以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的全球性安全威胁;另一方面,各类区域性安全机制、议题性安全合作机制层出不穷,但彼此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整合。在人工智能、外空、深海等新兴安全领域,全球层面尚未形成统一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体系,美国等西方国家凭借技术优势主导规则制定,将自身标准强加于国际社会,广大发展中国家被排除在规则制定进程之外。这种规则真空与技术霸权并存的局面,导致全球安全治理效能不足,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全球安全治理的积极作用未能充分彰显。
机制运行碎片化的主要诱因在于制度供给的结构性短缺。国内层面缺乏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的顶层设计,基层安全治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供给不足;周边层面缺乏能够整合各类双边、次区域机制的综合性区域性安全合作框架;全球层面,霸权主导型安全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安全形势,而与共同安全理念相契合、以真正的多边主义为底色的新型治理架构,尚处于逐步建构的过程中。
(三)安全共生的脆弱性
安全共生是共同体的核心特征,本质是多元主体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形成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安全命运联结。当前,中华民族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三个层面的建设,均面临安全共生的阻滞问题,表现为利益分配失衡、责任共担缺位、外部干扰加剧,导致安全共生的纽带松弛。
着眼于国内安全维度,安全共生的阻滞性源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利益分配不均。东西部、城乡之间在发展资源配置上的差距尚未根本缩小。从城乡居民收入看,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农村居民的2.3倍; 从区域发展看,东部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明显高于西部地区。 这种发展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资源的分配均衡,东部发达地区已建成智能化、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而西部偏远地区的基层安全治理力量仍较为薄弱。 同时,不同群体间的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上仍存在不均衡不充分之处,由此催生的利益矛盾时有显现,若协调不当则构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此外,产业链上下游、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难以形成风险共担的产业安全生态,在面对供应链中断、技术封锁等外部冲击时,产业安全的韧性仍有不足。
着眼于周边安全维度,安全共生的阻滞性表现为经济互补性未能充分转化为安全合作的内生动力。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互补性极强,已连续16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 然而这种紧密的经济联系尚未有效外溢至安全领域。一方面,经济合作多集中于贸易与投资,缺乏与安全议题的制度化联动机制;另一方面,周边国家在大国博弈中普遍采取“经济靠中国、安全靠美国”的二元对冲策略,导致安全合作意愿不足、信任赤字明显。个别国家在大国博弈中采取“选边站”策略,允许外部势力在其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直接威胁地区和平稳定,破坏了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安全共生关系。由此,经济互利的“压舱石”效应在安全层面被弱化,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面临“利益共生但安全难共”的结构性困境。
着眼于全球安全维度,安全共生的阻滞性根源在于全球利益分配格局的严重失衡。根据世界不平等实验室发布的《2022年世界不平等报告》,全球最底层的50%人口仅拥有全球私人财富的约2%,而最富有的10%人口则拥有约76%。尽管按购买力平价计算,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中的占比已超过一半, 但财富在国家间和国家内部的分配依然高度集中。且发展中国家在公共卫生、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领域的治理资源普遍不足。同时,少数国家推行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设置贸易壁垒和技术封锁,破坏了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加剧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经济领域的摩擦和矛盾不断向安全领域传导,使得国家间的信任关系受损,安全共生的经济基础被持续削弱。
安全共生阻滞性的产生是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根本原因,经济风险向安全领域的传导是直接诱因,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复杂性与联动性加剧了治理难度,而零和思维的残余与外部势力的干涉则进一步破坏了安全共生的互信根基。
(四)治理能力的适配不足
治理能力与治理需求之间存在的系统性错配,构成了制约“三个共同体”安全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因素。这一结构性矛盾,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既定的价值导向与制度设计能否切实转化为可见的治理成效。
基于国内安全层面,治理能力的适配不足表现为区域能力落差与新兴领域能力滞后并存。中国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连续多年获评“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但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安全治理能力存在显著差距:边疆地区跨境安全风险防控、多民族聚居区矛盾纠纷化解的精细化能力仍有不足,部分边境地区技防覆盖存在盲区、物防支撑亦显薄弱,现有管控体系不足以全域、全时、有效应对日益复杂的跨境安全威胁。 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生物安全等新兴领域,专业人才匮乏、技术储备不足、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突出,治理能力建设明显滞后于风险演化速度。此外,基层治理力量的专业化水平与安全治理末梢的精细化要求存在差距,部分基层干部缺乏风险感知、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的专业能力,难以充分发挥基础性支撑作用。
基于周边安全层面,治理能力的适配不足集中体现为安全公共产品供给短缺与跨境危机响应迟缓。周边多数国家属于发展中国家,普遍缺乏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储备,在自然灾害救援、传染病防控、反恐维稳等领域高度依赖外部援助。 中国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平台持续向周边国家供给安全公共产品,援建了一批边防基础设施、传染病医院和应急救援中心,但面对周边国家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现有供给仍存在巨大缺口。 同时,跨境危机响应机制仍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通畅、资源统筹不精准、联合行动的协同度不足,致使预警传导迟滞、联动启动不够顺畅,快速响应与协同处置的实效性受到限制。
基于全球安全层面,治理能力的适配不足表现为全球治理权责不对等与新兴领域规则滞后。发达国家掌握着全球安全治理的核心技术与规则制定权,但却不愿承担相应的全球治理责任,甚至通过“甩锅”“推责”等方式转嫁安全风险;广大发展中国家普遍面临技术装备落后、专业人才匮乏等困境,难以平等参与全球安全规则制定与跨国安全合作,导致全球安全治理呈现“权责倒挂”的格局。在人工智能、外空、深海等安全新疆域,由于国际社会尚未形成普遍认可且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治理规则,技术霸权与规则真空并存,治理失灵与安全冲突的风险被进一步放大,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整体安全构成了严峻挑战。
综上,四重挑战在国内、周边、全球三个层级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依托共同体建设推动安全治理的现实障碍。认同建构的非均衡是深层次的理念障碍,机制运行的碎片化是制度性障碍,安全共生的阻滞性是利益性障碍,治理能力的适配不足是实践性障碍。只有针对“三个共同体”的不同特点,分层分类破解这四重挑战,才能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安全根基,筑牢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安全依托,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安全空间,最终构建起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高水平安全格局。
四 以共同体建设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的新路径
以共同体建设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既是新时代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抉择,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必然要求。“理念引领、制度供给、利益联结、能力支撑”四维路径有机统一、互为支撑,始终紧扣“国内—周边—全球”三个层级的贯通逻辑,贯穿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根本要求,最终指向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为大变局下破解安全治理困境提供了路径选择。
(一)以理念引领实现安全共识凝聚
理念引领作为价值先导环节,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分层理念传播机制,化解安全领域中存在的认知对立与身份冲突。建构主义范式多强调理念共识对合作行为的塑造作用,但往往忽视了国内民族认同建构与国际安全共识传播在层级、机制与路径上的本质差异; 现实主义范式则倾向于将理念话语视为权力的依附性工具,否定其独立的治理效能。 两大范式的争议本质上源于对安全价值传导逻辑的理解偏差,事实上,理念引领既非脱离权力场域的纯粹观念建构,也非完全依附于权力的被动工具,其内核是通过“认知—情感—行为”的分层传导,实现安全认知的深度内化与安全行为的自主生成。安全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须以跨层级的价值共识塑造为前提:国内层面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国际层面的共同安全观并非割裂的平行系统,二者在价值内核上具有共通性,但因面向的治理单元、制度化场景与受众结构不同,其话语表达形态与共识传导路径必然呈现差异化展开,需分别经由认同内化与国家间协商两条轨道双向互济。 不加区分地套用单一建构逻辑往往会陷入“理念万能论”或“话语无效论”的认知误区。
实现有效且持久的安全合作,关键在于按照“三个共同体”的层级逻辑,从国内、周边、全球三个层次推进理念共识的分层建构。
一是在国内维度,要构建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体化话语体系,推进安全理念的分层传播与深度内化,实现意识形态安全与民族团结价值共识的有机统一。这也是对系列既有研究质疑的一个回应:部分新自由主义学者认为国内层面的民族认同建构会加剧对外层面的身份对立,本质上是将共同体的边界属性绝对化。 事实上,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本身包含了对人类共同价值的吸收,国内层面的身份共识不仅不会阻碍国际对话,反而为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提供了稳定的价值底座。 要把握不同群体的认知特点与接受规律,构建分众化、场景化的话语传播机制,推动安全政策话语向大众生活话语转化,实现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筑牢全体人民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基础,从认知层面阻断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意识形态的传播土壤。
二是在周边维度,要以“亲诚惠容”理念为基准,依托区域对话平台,推动安全理念的务实传播与双向交流,通过领导人互访、智库对话、青年交流、媒体合作等多层次渠道,增进周边国家对中国安全意图的理解与认同,减少因误判和猜疑导致的安全摩擦,在周边率先形成安全信任的良性互动格局。
三是在全球维度,要构建“共同安全观+全球治理共识”的国际话语体系,突破西方霸权安全话语的垄断地位,阐释“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新安全观的普遍价值,推动各国形成安全合作共生的认知共识,消解基于意识形态偏见的话语误导负面影响。协商型安全共同体的理论逻辑已经表明,开放包容的对话机制是价值共识形成的前提, 相较于西方“先输出规则再输出价值”的霸权路径,以价值共识为先导的对话模式更能降低国际安全合作的信任成本。 要真正践行这一平等包容的合作理念、筑牢国际安全合作的信任根基,就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坚定维护战后国际秩序,旗帜鲜明反对个别国家奉行的“本国优先”“实力至上”等理念,构建兼具中国特色与全球包容性的安全话语体系, 在国际安全对话中主动设置议题、阐释立场,为全球安全治理贡献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价值理念,推动形成多元包容的全球安全价值共识。
(二)以制度供给实现规则衔接
制度供给是保障安全治理体系实现常态化和高效运转的刚性保障,其关键在于回应安全治理“按何种规则运行”的根本问题,构建与共同体多层级结构相适配的多层衔接的制度架构,为治理全流程的稳定性、规范性与可预期性提供明确约束边界。全球治理的新自由主义者秉持制度同构假设,主张发展中国家应当复制西方安全治理制度模式; 碎片化治理者则将国内安全制度与国际安全制度视为相互独立的运行系统,忽略二者的协同联动效应。 两类认知偏差本质上遮蔽了安全治理制度应有的内生性根基与层级适配逻辑,致使治理架构在应对风险跨界传导、跨领域联动的复合情境时,协同链条松弛、响应能效受限。新制度主义的层级治理理论则揭示,制度体系的层级适配性与协同联动性是推动治理效能提质增效的关键支撑。 制度作为管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要素,在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不可替代。制度供给的关键在于建构一套与“三个共同体”的层级结构深度耦合、紧密衔接的系统化制度体系,以此为治理实践提供稳固的制度支撑。
构建多层衔接的安全治理制度框架,需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内核,立足安全治理的系统性与整体性需求,形成从全球到周边再到国家层面的治理链条,并在不同治理层级形成既各有侧重又相互支撑的制度安排。
一是在全球治理层级,以推动国际安全制度的包容性改革为重要抓手,主动参与既有多边安全机制的规则迭代,充分吸纳新兴市场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制度诉求,补足传统西方中心主义制度框架下的代表性赤字,进一步完善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集体安全治理体系。
二是在周边治理层级,以多边平台为载体,针对非传统安全威胁跨境扩散的现实挑战,推动建立周边安全风险联合预警、边境地区突发事件快速通报、跨境恐怖主义和毒品犯罪联合打击等务实合作机制,制定适配周边地缘特征与发展阶段的差异化合作规则,构建涵盖信息共享、联合巡逻、危机管控、事后调停的全流程制度工具包,推动《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向“南海行为准则”迈进,以协商一致的方式稳步推进规则磋商,打造契合南海区域特点的地区安全规则,为周边海上安全治理提供稳定的制度遵循。
三是在国家治理层级,重点推动国际安全制度的国内内化与国内治理经验的国际溢出双向传导。一方面,将本国签署的国际安全承诺系统性转化为国内法律制度,实现国内安全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通过国内安全制度的创新实践,为全球安全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
需要明确的是,该多层衔接的制度架构绝非不同层级制度的简单叠加或机械拼凑,而是通过科学界定各层级制度的功能定位、权责边界与衔接机制,实现全球层面的规则引领、周边层面的协同联动与国家层面的落地执行,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高效联动的安全治理制度网络,有效破解层级割裂、权责交叉、协同不足等治理难题,全面提升安全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与长效性效能。
(三)以利益联结实现合作共赢深化
利益联结是安全合作关系的内生动力,根本目标在于破解安全治理中多元主体“如何实现长期稳定合作”的动力问题。其核心价值在于依托系统化的利益整合机制,塑造彼此依存、深度交融的互利共赢的安全合作关系,夯实安全治理的内在存续根基,为多元主体的安全合作关系筑牢稳定可持续的动力支撑,保障安全治理体系长效运转。
现实主义范式下的利益冲突论倾向于认为主权国家间的利益具有天然的排他性,跨主体安全合作共存实践难以形成稳定的预期; 新自由主义范式下的发展至上论则预设经济增长能够自动消解安全风险,忽略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对安全稳定的调节作用。 两种论断均未能准确把握安全与利益的辩证统一关系,也未能充分揭示共同体视域下安全秩序建构的深层利益逻辑。安全与利益并非一种天然对立或单向决定的关系,而是在动态互动中形成的有机整体。共同体视域下的利益联结,作为安全治理体系长效运转的内生动力内核,着力于构建多元主体共享的利益汇合点,驱动着“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融合进程。
利益共生是跨主体安全合作与共存最稳固的基础,构建多元主体共享的利益汇合点则是实现利益共生的关键路径,需从国内、周边、全球三个层面系统谋划、同步推进。
一是国内维度,要健全各民族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不同民族、不同区域形成深度融合的利益格局,实现各民族在共同发展中利益共生、情感共鸣、价值共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利益基础。20世纪以来多民族国家的治理实践充分印证,缺失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框架,即便实现经济总量的持续增长,也可能加剧群体间的利益分化与对立,成为系统性安全风险的重要诱因。 因此,利益联结的运行逻辑锚点,不仅是要通过全域创新发展“做大蛋糕”,为跨主体安全合作共存实践注入可持续的物质基础;更是通过制度化设计“分好蛋糕”,依托转移支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机制平衡利益存量,缩小不同主体间的安全资源获取差距,从根源上消解内部安全风险的滋生土壤。
二是周边维度,要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深化与周边国家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合作、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务实合作。通过中老铁路、雅万高铁、中巴经济走廊等标志性项目的示范效应,将发展成果转化为周边国家对中国安全合作意愿的信任支撑。同时,完善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谈判,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标准实施,降低区域内贸易投资壁垒,让周边国家从对华合作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经济红利,从而增强参与安全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在全球维度,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全球治理倡议,搭建开放包容的利益共享框架,推动各国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气候变化应对、公共卫生治理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形成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普惠性分配规则,破除零和博弈思维下的利益壁垒与叙事桎梏,将发展的普惠外溢效应转化为安全共识的黏合剂,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构建提供内外贯通的持久动力支撑。
通过这种国内、周边、全球三层联动的利益联结机制,既有助于在国内层面凝聚安全治理的共识与合力,又有利于在周边层面筑牢安全合作的物质基础,更能在全球层面打破“零和博弈”的思维定式,为共同体框架下的安全合作注入持久的内生动力,最终实现从利益共生到安全合作共存的深度整合。
(四)以能力支撑实现效能跃升
作为治理路径体系的落地支撑要件,能力支撑发挥着决定性传导载体的作用,推动价值共识、制度规范与利益融合切实转化为实质性治理效能。其根本任务是回答“如何实现有效治理”的实践问题,确保宏观战略与制度设计能够精准、高效落地为可感知、可持续的安全成果。其建设方向长期受到两类错误认知的干扰:西方话语体系下的“中国威胁论”将中国安全能力建设污名为对外扩张的信号,否定其防御性与公共产品属性; “能力至上论”则将硬实力视为解决所有安全问题的唯一依托,忽略能力建设的价值导向与责任属性。 打破这两种错误认知,需要从理论层面阐明中国安全能力建设的防御性本质与公共属性。中国始终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其能力建设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而非对外扩张。这种能力建设不仅服务于自身安全,更致力于为地区和全球安全提供公共产品,例如积极参与国际维和、海上护航、人道主义救援等行动,以实际行动展现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能力支撑关键在于按照“三个共同体”的层级逻辑,统筹提升国内安全治理能力、周边安全合作能力与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构建从本土到周边再到全球的能力支撑体系。三者一体联动、层层递进,既筑牢了人民安全的本土能力根基,也打造了周边安全合作的务实支点,更锚定了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安全担当,为三个维度的能力建设划定了清晰的实践框架。
一是在国内维度,要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加大对重点安全领域的资源投入与技术研发,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对新型安全风险的识别、预警与处置能力。“能力至上论”的误区在于将能力等同于工具,忽略了中国安全能力建设的根本价值导向,即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始终服务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目标,能力越强,对人民安全的保障水平越高,这与霸权国家将安全能力作为对外扩张工具的逻辑存在本质区别。要健全专群结合的国家安全治理机制,统筹专业力量与人民群众的作用,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同时,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安全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要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实现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的转变,提升公共安全治理的整体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发展权益。
二是在周边维度,要着力提升与周边国家的联合安全行动能力,依托常态化机制,增强与周边国家在反恐、缉毒、打击跨国犯罪、海上搜救、人道主义救援等领域的协同处置能力。推动建立周边安全情报共享平台,完善边境地区突发事件联合应对预案,提升周边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水平,确保周边安全合作从理念共识走向务实行动、从双边合作走向多边协同。
三是在全球维度,要建设与国家发展水平、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防实力,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坚强后盾。中国国防实力的增长始终与全球安全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提升同步。近年来,中国在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人道主义救援、跨国安全挑战应对等领域的贡献已经充分表明,中国安全能力的提升是全球安全治理的稳定力量,而非“威胁”。中国要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提升在国际安全领域的规则制定权与话语权,为全球安全治理贡献更多公共产品,提升应对跨国性安全挑战的协同处置能力,推动全球安全治理效能的整体提升。
结 语
构建高水平安全新格局,并非对既有安全体系的简单修补,而是一场深刻的范式变革。其关键在于超越传统安全范式赖以存在的“中心—边缘”等级结构与零和博弈逻辑,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层级贯通与协同赋能,重塑安全的生成机制与分配逻辑。这一过程,本质上是将安全从一种排他性的国家私产,转化为一种包容性的公共产品,从而在学理上回应“安全何以可能”的终极命题,也为破解长期困扰国际社会的“修昔底德陷阱”提供了全新思路。“三个共同体”构成了一个内稳底盘、中筑屏障、外拓空间的系统性安全架构: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重在化解内部结构性风险,提供最稳固的安全内核;周边命运共同体建设旨在化解地缘政治张力,构筑可依赖的安全缓冲;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则致力于重塑全球安全治理秩序,拓展可持续发展的安全外延。三者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共同形成了“内部稳定—区域协同—全球联动”的安全治理闭环。面向未来,面对风高浪急的风险挑战,关键在于将理念共识转化为制度效能,将利益共生内化为治理韧性。唯有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共同体建设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方能在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人类持久和平筑牢不可动摇的安全基石。
文章来源:《国际安全研究》杂志2026年第4期。